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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若干政策

政策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3-09-15 | 780 次浏览: | 分享到:

成都市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若干政策


 

为加快推动我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在全面落实国家和四川省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如下政策。

1.支持企业提档升位。对新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或通过复核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申报认定创新型中小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2.支持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安排专项经费遴选优质服务机构,为优质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升级、智能化改造诊断咨询和解决方案。对数字化智能化投资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实际投入的10%给予最高120万元补助。支持金融机构为优质中小企业制定数字化转型专属金融产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3.支持企业跨越发展。对年度营收首次突破1亿元(含)、5亿元(含)的优质中小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4.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按年度每增加200万元研发投入给予20万元、年度最高500万元补助;对实现研发成果产业化项目,按项目技术研发投入的15%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重大科技成果在蓉落地转化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科技局)

5.支持企业参与技术标准制(修)订。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开展产品质量和标准攻关,推动主要产品质量水平进入国际国内先进行列,对主导制(修)订并获批国际、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25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6.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优质中小企业使用“壮大贷”融资贷款,在年度实际支付利息中,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不高于50%的比例,给予最高80万元贴息补助。对优质中小企业给予最高5000万元授信额度,并执行优惠融资利率,对获得“新易贷”系列信贷产品的分梯度给予贷款利息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贷款金额的2%,给予单户企业最高补贴6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7.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模式,为优质中小企业提供创新性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优质中小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优质中小企业登陆主板、科创板等专业资本市场,对拟在沪深北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在入库、股改、辅导备案、首发上市等分阶段给予资金奖励。加力发展供应链融资平台,提升对产业链上优质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能力,按照平台促成的供应链融资业务规模、业务笔数分层分级给予平台最高100万元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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