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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关于持之以恒推动乡镇综合文化站 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来源:文化和旅游部 | 发布机构:文化和旅游部 | 发布时间:2023-09-06 | 859 次浏览: | 分享到:
  6.广泛开展民俗文化活动。围绕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乡镇综合文化站要组织开展乡村庙会、灯会、花会、龙舟会等特色民俗活动,常态化开展“四季村晚”活动,打造富有地域特色、融合农文旅体的乡村文化旅游节等节庆活动品牌。推动“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省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新发展,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开展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艺术活动,提升乡村文化建设品质。
  7.引导群众自办文化活动。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大力引导群众自发性的文化活动,广泛搭建群众自我交流展示的活动平台,引导带动农民群众在文化生活中当主角、唱大戏。乡镇综合文化站要在歌舞编排、骨干培训、场地利用、器材配备上提供服务保障。以乡村基层为重点,积极举办广场舞、群众歌咏等群众文化活动。
  (三)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阵地作用
  8.创新拓展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实施公共文化新空间行动计划,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对老旧乡镇综合文化站进行更新改造,完善功能布局,提升服务品质,打造具有当地文化风貌和现代内涵,集阅读、文艺活动、社交和教育等功能于一体,“小而美”的乡村公共文化新空间。鼓励利用文物建筑开办乡镇综合文化站,活化利用古祠堂、古戏楼等乡村文物资源,延续拓展原有使用功能,满足乡村公共文化新空间需求。根据乡镇实际,拓展室外文化体育空间,建设小舞台、小广场等室外文化活动场所,并与乡村篮球场、健身器材等体育设施统筹建设。加强与乡村博物馆、村史馆(室)、文化礼堂、非遗传承所等其他乡村文化空间的联动,在服务、人才、品牌建设等方面加强相互合作,更好服务乡村居民。
  9.提升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优化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图书馆总分馆制与农家书屋的互联互通,在图书等资源配送上进一步提高与农民实际需求的匹配度,增加适合乡村儿童阅读的优秀绘本等儿童读物。发挥文化馆总分馆制作用,将乡村艺术普及作为乡镇综合文化站的重要工作任务,常年举办公益性文化艺术讲座、展演和展览展示等活动。鼓励乡镇综合文化站打造特色服务品牌,创新拓展“四点半课堂”等服务。加强与乡村学校等单位的共建,加强对村级文化中心建设的指导和文化骨干的培训。
  10.提升乡镇综合文化站数字化服务水平。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与公共文化云、智慧图书馆、当地智慧城市、线上政务等平台的对接,在线上为群众提供活动预告、免费开放项目、开放时间、展览、视频欣赏、电子阅览等一站式服务,依托国家公共文化云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平台”,强化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资源提供、业务指导。完善线上平台群众文化需求征集和绩效评价反馈功能。加强与互联网企业等社会化数字服务平台的合作,探索乡村数字文化建设新场景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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