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创新创业政策服务平台!  ——让政策更好地引导创新、服务创新
会员专属,享看即看!
当前位置: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关于持之以恒推动乡镇综合文化站 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来源:文化和旅游部 | 发布机构:文化和旅游部 | 发布时间:2023-09-06 | 863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优化基层文化资源配置
  1.统筹基层惠民资源。按照中央关于基层治理体系建设要求,遵循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根据各地实际,进一步加大与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公共服务中心等机构的融合力度。加强与宣传、教育、农业、体育、共青团、妇联、科协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探索“文化+”建设模式,推动部门基层资源下沉到乡镇综合文化站,加强协同配合,集中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要确保乡镇综合文化站有设施、有内容、有经费、有事干、有人管,不削弱公共文化服务职能,不改变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用途。
  2.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资源。进一步深化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合理布局乡镇分馆建设,推动将服务人口集中、工作基础好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为分馆。按照财政部《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推动落实总分馆制经费保障。整合县域内群众文化艺术资源和公共阅读资源,加大县域总馆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分馆的资源供给和业务指导。
  3.统筹文旅综合性资源。发挥文化赋能优势,结合各地实际,在乡村文化和旅游资源丰富的乡镇发展乡村旅游,拓展乡村研学、文化体验等新业态,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乡村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提供乡村旅游、乡土文化展览展示、宣传推介等服务,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乡村文化和旅游品牌。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搜集、整理和保护,鼓励在乡镇综合文化站设立传承所、展示厅、传承体验所(点)、代表性传承人工作室等,开展非遗展示、体验教学等服务,鼓励乡镇综合文化站参与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在文物保护、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协助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开展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传承乡村历史文脉。协助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做好乡镇文化市场管理和监督。
  4.统筹社会资源。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力度,用好基层文艺团体等资源,拓宽社会供给渠道,不断丰富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内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每年为脱贫地区所辖乡镇配送6场以地方戏为主的演出。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赞助活动、委托运营等方式,参与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社会力量参与运营的乡镇综合文化站,要加强监督管理,坚持正确发展方向,坚持公益性质,把好意识形态关和安全关。
  (二)广泛组织乡村品牌文化活动
  5.创新实施文化惠民活动。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等文化阵地,围绕“五一”“七一”“十一”等重要节日,开展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的乡村文化活动。开展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明确活动主题,打造接地气、叫得响的乡村文明实践活动品牌。配合做好文化进万家、戏曲进乡村等文化惠民工程在基层的落地承接工作。引导和组织各类文艺团队,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开展文艺演出、送图书报刊、结对培训辅导等活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以上内容来自于网络,仅供学习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