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验质量管理,规范实验室运行,强化检测质量控制,提升检测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土壤普查办”)拟组织开展四川省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2023年检测能力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已确定承担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级土壤样品检测任务的检测机构必须参加;其它拟参加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任务的检测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愿参加。
二、评价内容
(一)评价依据。《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等。
(二)评价指标。包括土壤中全磷、全硅、速效钾、缓效钾、交换性钙等5项指标的检测。
(三)检测方法。各项指标检测方法依据《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详见下表。
能力评价项目及检测方法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检测方法 |
1 | 全磷 | 《森林土壤磷的测定》(LY/T 1232-2015)(详见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培训教材) |
2 | 全硅 | 《土壤和沉积物 11种元素的测定 碱熔-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974-2018)(详见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培训教材) |
3 | 速效钾 | 《土壤速效钾和缓效钾含量的测定》(NY/T 889-2004)(详见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培训教材) |
4 | 缓效钾 | 《土壤速效钾和缓效钾含量的测定》(NY/T 889-2004)(详见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培训教材) |
5 | 交换性钙 | 《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13.1酸性和中性土壤交换性盐基组成的测定(乙酸铵交换法,详见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培训教材) |
(四)评价标准。评价结果统计采取《合格评定能力验证的通用要求》(GB/T 27043-2012)中的Z比分数法,|Z|<3为结果“满意”,|Z|≥3为结果“不满意”。本次评价的5项指标结果均为“满意”的,检测能力评价结果判定为“合格”,本次评价的5项指标中有一项结果为“不满意”的,检测能力评价结果判定为初验“不合格”。初验不合格的实验室按程序提出书面补验申请,只补验不满意项目。实验室检测能力评价有补验的,以补验结果计;应补验未参加补验的以初验结果计。如实验室有特殊情况无法按要求完成检测能力评价,需向省土壤普查办书面说明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力评价结果以“不合格”计:
1.补验结果仍不满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