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示。初评结束后,对拟入围决赛作品在文化和旅游厅官网进行公示;决赛结束后,对拟获奖作品在文化和旅游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制发评奖结果文件、获奖证书。为激励群众文艺创作,向参加决赛但未获奖的作品颁发决赛入围作品证书。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比赛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遴选出来。
(二)严格审核把关。严把意识形态关,坚持正确政治导向,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作品涉及革命历史题材、宗教题材的,须征求党史、民族宗教等部门或专家意见,并提供报送单位的审核意见。
(三)严肃评选纪律。加强对比赛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在比赛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获奖对象发现存在违纪违法的,撤销所获荣誉,收回获奖证书。
八、其他事项
第三届四川艺术节四川群星奖群众合唱比赛、广场舞比赛的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三届四川艺术节四川群星奖比赛作品报送表
2.第三届四川艺术节四川群星奖比赛作品创作表演人员报送表
3.第三届四川艺术节四川群星奖比赛作品公益性展示授权书
4.第三届四川艺术节四川群星奖比赛作品承诺书
5.第三届四川艺术节四川群星奖比赛作品审核意见
附件下载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6月28日
(联系人: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 李泳龙 028—86703717,省文化馆舞台艺术中心 牟方瑛子 13981085222)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四川艺术节四川群星奖比赛作品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