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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商请推荐全省文化旅游经济专业职称评审专家库专家的函

政策来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时间:2023-07-10 | 570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省直各部门,省内各相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

为做好全省文化旅游经济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专家库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各单位商请推荐文化和旅游经济专业职称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入库专家人选。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文化旅游经济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53号)设置的职称子专业,重点推荐在全省文化旅游领域从事经营管理、贸易投资、宣传营销、品牌研发、经济政策法规制定、经济标准规划编制、经济理论研究、经济决策管理等工作的专家。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责任心强,能胜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三)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政策。

(四)取得正高级经济师、教授、研究员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任高级经济师、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

(五)具有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过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在本行业本专业领域内享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能力强,其业绩为同行公认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截至2023年8月1日),身体健康。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省部级及以上高级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最高不超过70周岁。

二、遴选程序和方式

入库专家的遴选按照自愿申请、单位推荐、文化和旅游厅审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的程序,采取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登录职称评审系统(https://wlzc.tsichuan.com/)注册,并按照申报流程和要求如实填录网上申报信息(详见附件1)。单位同意推荐的人员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附件2)。

(二)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核实其真实性,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在《推荐表》相应位置签署具体推荐意见后,填写《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3)。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每个专业领域择优推荐不超过5名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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