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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公示

政策来源: 崇州市新经济和科技局 | 发布机构: 崇州市新经济和科技局 | 发布时间:2023-04-25 | 1266 次浏览: | 分享到:

4.支持企业上新创新。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重新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创建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的,按国家级和省级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创新研发,按企业上一会计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后的实际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3%予以最高100万元补助,其中不低于50%奖励资金用于奖励企业核心研发管理团队。对年度R&D经费投入100万元(含)—500万元、500万元(含)—1000万元、1000万元(含)—2000万元、2000万元(含)—5000万元、5000万元(含)及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研发归集团队0.5万元、1万元、2万元、3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

5.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对于在主板、科创板、北交所、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的企业,分阶段分别给予企业不超过500万元、500万元、45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30万元的奖励。支持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开展并购重组或与市外企业合资组建新公司,原有股东股权转让税收解缴关系在崇州,对重组后的公司或合资公司扩大产能新增地方经济贡献,以前三年平均地方经济贡献为基数,给予不超过3年的新增全额奖励。

6.支持企业上楼扩容。存量制造业企业提高宗地容积率达到1.5及以上或改(扩)建三层及以上厂房的,对改(扩)建新增面积部分按10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单户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7.支持企业加大投资。在库规上制造业企业改(扩)建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入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实际新增固定资产投入给予2%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新增设备投入500万元以上的,按新增设备投入给予5%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8.支持企业增产上阶。在库规上工业企业年度工业产值或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前三年平均水平,且年度工业产值或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含)—1亿元、增长30%以上,年度工业产值或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含)—5亿元、增长25%以上,年度工业产值或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含)—10亿元、增长20%以上,年度工业产值或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增长15%以上,按增量部分的0.6%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不低于50%的奖励资金用于奖励企业核心管理团队。对工业产值或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在库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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