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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关于公开征求《成都市双流区聚焦产业建圈强链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政策来源:成都市双流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双流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 发布时间:2023-03-20 | 1385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政策支持对象为工商注册、税收解缴和统计关系在双流区实际管辖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 业及机构(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除外)。

第二十五条 本政策所需经费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进行总量控制,实际奖补金额将根据财政资金年度预算以及符 合资助条件的项目数量予以调整。

第二十六条 企业同一年度所获本政策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对双流区地方综合贡献,条款中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同一事项符合区内多个优惠政策支持条件的,由企业自主申报,不重复享受。

第二十八条 享受过“一事一议”政策的企业,其已获扶持总额超过对我区实际贡献的,不享受本政策;正在享受我区“一事一议”投资扶持的企业,同类扶持事项,以协议 约定为准,不重复享受。

第二十九条 近三年内发生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责任事故的企业不享受本政策支持。

第三十条 本政策由成都市双流区新经济和科技局负责解释。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期间如遇上级出台相关政策的,从其规定执行。原《成都市双流区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关于支持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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