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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征求社会公众对《都江堰市城市综合管理“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及建议的公告

政策来源:都江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机构:都江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时间:2023-03-17 | 4328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服务优先。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落实惠民便民服务措施,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努力消除各种“城市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坚持系统施策、综合治理。树立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一盘棋意识,突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城管执法、公共服务向薄弱区域、农村地区延伸,整体提升市容环境质量,实现特色鲜明、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坚持分级负责、权责统一。突出政府主导,强化分级负责与属地管理,推动工作重点和工作力量向基层下沉,明确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责边界,合理划分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事权,明确城区和涉农镇街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队伍的主体责任,实现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权力和责任相统一。

坚持法治保障、标本兼治。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完善城市管理法治体系,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都江堰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突出标本兼治,深化专项整治,推动关口前移,加强日常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前端处理。

坚持数字引领、智慧管理。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以城市精细化、智慧化管理为契机,加强规划保障措施的配套衔接,强化部门联动配合,推进智慧城管平台建设与数据共享,加快构建与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和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首善地相适应的城市管理大脑。

第三节 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十四五”末,城市管理智能化跨越式发展,城市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城市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共同治理体系发挥效能,形成与“五大新城”战略定位相适应的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城乡人居环境全面优化,城市内涵形象实现重塑,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走在成都市前列。

到2035年,城市管理基本实现智能化,城市运行安全有序,城市内涵形象充分彰显“绿润天府源,闲雅宜居地”的特质,成为中国生态文旅宜居公园城市精细化管理排头兵,市民居住感和舒适感进入全国前列。

(二)具体目标

城市综合管理体系科学系统。城市管理标准和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权责更加明晰,执法队伍更加专业,城管执法质效明显增强,层级管理责任更加落实到位。

城市智慧管理水平大幅提升。智能化管理平台统筹协调作用显著增强,综合执法指挥服务平台更好发挥作用,城市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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