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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征求《都江堰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都江堰市残疾人联合会 | 发布机构:都江堰市残疾人联合会 | 发布时间:2022-11-28 | 2214 次浏览: | 分享到:

5.促进残疾人托养(康养)服务发展

依托社会资源,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建设专门托养(康养)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寄宿制、居家、日间照料等多种形式托养(康养)服务,形成政府兜底保障、社会积极扶助、家庭善尽义务的责任共担格局。落实都江堰市残疾人托养补贴实施细则,将智力、精神以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照护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利用都江堰优质康养资源,建立残疾人托养(康养)机构,规范托养(康养)机构建设、管理、运营补贴和监管制度,镇(街道)、村(社区)积极开展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适当放宽集中托养(康养)中心入住条件。加强托养(康养)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完善入职奖补激励政策,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

6.加强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

在制定和实施关于重大疫情、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时,将残疾人列为优先保护对象。加强残疾人集中场所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应急服务能力建设。开展残疾人应急科普宣传,引导残疾人增强自救互救能力。社区可以通过结对帮扶等方式,动员社区居民协助残疾人更好应对突发事件。开展残疾人应急科普宣传,引导残疾人增强自救互救能力。加大在重大疫情、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公共突发事件中残疾人的急难救助与保护。加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临时救助。

(二)提高康复服务供给质量,提升残疾人健康水平

1.加强残疾预防工作

贯彻实施《四川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坚持普遍预防与重点防控相结合,推广残疾预防先进经验,增强市民残疾预防意识。利用“残疾预防日”“预防出生缺陷日”“世界唐氏综合症日”等节日,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意识。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推进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和孕产期、产前及产后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发育障碍致残。推动建立新生儿疾病和未成年人残疾筛查、诊断、治疗和康复的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增强早期诊断和早期能力。强化慢性病、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等疾病综合防控,减少因病致残。构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和社区心理干预,做好主要致残性精神疾病的筛查和治疗。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及公共场所急救设备配备,提高自然灾害和火灾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和院前急救能力,防止意外伤害致残,减少因灾害、事故、职业伤害等致残。

2.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服务

将残疾人康复健康管理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持续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残疾人就近就便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康复护理等个性化服务,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95%以上。常态化为残疾人开展健康状况评估,并建立健康档案。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利用康复服务平台,为残疾人及其家属提供心理辅导、家庭矛盾调适、就业压力疏解等心理健康服务。关注残疾妇女健康,开展生殖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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