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印发《四川省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发布时间:2022-11-04 | 1231 次浏览: | 分享到:

川农函〔2022〕658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民政局、妇联、乡村振兴局:

现将《四川省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2022年11月3日


四川省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八部门《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农社发〔2022〕5号),加大治理农村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的力度,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认真贯彻中央农办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村民自治重要作用,突出问题导向、正面引领,坚持因地制宜,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推动文明乡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各地在党委领导下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建立部门间分工协作机制,约束和引导相结合,把握力度节奏,确保农村社会平稳有序。

坚持依法依规。先立规矩再进行治理,出台政策措施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村规民约内容要符合宪法和法律精神。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有关约束性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要符合村民自治程序和规范。

坚持标本兼治。把治理陋习与转变观念结合起来,通过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多种方式,让农民群众既改变行为,又提升认识,以清风正气有效抵制歪风邪气。

坚持疏堵结合。将宣传教育、正面引导和依法治理相结合,引导农民群众自觉遵守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也要进行负面曝光,严格执行相关惩戒措施,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管理,避免“破窗效应”。

坚持因地制宜。尊重民族和区域风俗习惯,正确处理推动移风易俗与尊重各地实际、传统礼俗的关系,不搞形式主义、“一刀切”,从农民群众愿接受、易实施、能见效的问题入手,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常抓不懈,取得群众满意的实际效果。

三、治理目标

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在部分地区持续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农民群众在婚丧嫁娶中的人情、宴席、彩礼等支出负担明显减轻,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在行政村实现全覆盖,县、乡、村推进移风易俗的工作制度基本完善,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觉践行移风易俗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得到更好弘扬传承,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等文明风尚更加浓厚,乡村焕发文明新气象,农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幸福感、获得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