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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发布时间:2022-11-04 | 1280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治理重点

(一)高价彩礼:宣扬低俗婚恋观,索要、炫耀高价彩礼,媒婆、婚介等怂恿抬高彩礼金额,彩礼金额普遍过高等问题。

(二)人情攀比:人情礼金名目繁多、数额过高,甚至为了敛财举办“无事酒”,农民群众“人情债”负担沉重等问题。

(三)厚葬薄养:不履行孝道义务,丧事时间过长、丧礼中宣扬封建迷信思想和开展低俗活动,“活人墓”、豪华墓等问题。

(四)铺张浪费:婚丧喜庆举办宴席时间过长、规模过大,盲目攀比追求档次,造成严重浪费等问题。

(五)加强依法治理。凉山州要深入抓好《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和《凉山州治理高价彩礼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导则》的实施,探索依法治理农村移风易俗领域重点突出问题。其它移风易俗任务重的地区,要逐步推动移风易俗法治化。

各地可结合当地农村实际情况,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专项治理重点,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主要措施和进度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自2022年11月启动,2023年12月基本结束。

(一)进村入户了解情况,确定治理重点。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进村入户摸排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陋习的实际情况,剖析成因,明确治理的问题和重点乡(镇)、村。(2022年11月底前完成,农业农村、组织、文明办、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负责)

(二)以县为单位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在深入开展移风易俗调研摸底基础上,各县(市、区)要制定推进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重点和责任分工,提出切合实际、标本兼治的工作措施,建立专项治理推进机制。实施方案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负责)

(三)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各地要因地制宜、合法合规充实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把抵制高价彩礼、提倡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弘扬孝道、尊老爱幼等移风易俗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通过明确彩礼上限、宴席规模、招待范围、随礼金额等,约定婚丧嫁娶从简办理的具体标准,在村内醒目位置公布,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监督机制,注重运用舆论和道德力量促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有效实施。(2023年3月底前完成,民政、组织、文明办、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负责)

(四)积极开展婚丧礼俗改革。按照“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确认”的方式,统筹考虑经济基础、社会文化、民族风俗等,选取部分县(市、区)为第二批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各市(州)确立相应的市级婚俗改革实验区。指导婚俗改革实验区积极推出遏制高价彩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良习俗的措施。积极宣传新时代婚恋观,引导青年婚事新办,推动树立文明嫁娶新风。鼓励基层妇联主席担任“义务红娘”,利用国庆春节返乡等时间节点举办集体婚礼,倡导家庭婚礼、旅行婚礼等形式。在春节、清明节等传统祭祀节日,大力开展绿色殡葬、文明祭祀宣传活动,倡导厚养薄葬、文明治丧理念。加强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积极引导文明节俭治丧和集中规范安葬。鼓励因地制宜采取花葬、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方式安葬骨灰。加强公墓、殡仪馆等殡葬服务机构规范管理,严格落实殡葬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收费标准和监督方式公开制度,加强殡葬服务机构行风建设,及时纠正不正之风。(持续推进,民政、妇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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