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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2022年4月28日】市财政局 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 市经信局 市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鼓励科技型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发展计划处 | 发布时间:2019-06-05 | 3041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十九条 获得奖补资金的企业要切实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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