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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成华区贯彻落实成都市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加快经济恢复政策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2-10-17 | 1677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发放助企惠民消费券
    2022年第四季度分阶段发放总计规模4亿元消费券,促进商业零售、餐饮、文旅消费和相关市场主体经营。对2022年第四季度在蓉购买符合条件汽车的最终消费者,在享受现有鼓励汽车消费政策的基础上,按照纯电动汽车每辆车2000元、其他汽车每辆车1000元叠加享受一次性消费券补贴;同时叠加享受成华区发放的1000元、2000元、3000元3种消费券,1000元消费券为通用汽车消费券,2000元消费券适用于不含税价20万元(含)以上小汽车新车,3000元消费券适用于不含税价30万元(含)以上小汽车新车。(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资和金融局,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五、促进汽车消费
    鼓励新能源车销售,鼓励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拓展新能源车销售业务,在2022年度内销售新能源汽车零售额超过3000万元的,每家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汽车让利促销,支持企业开展新车折扣、最低首付比例、以旧换新、新车保险费优惠、降低汽车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等促销活动刺激汽车消费,2022年度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同比增长且零售额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六、补贴水电气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
    (一)对2022年第四季度销售额(营业额)在100万元以下、100万元(含)~300万元、300万元(含)~500万元、500万元(含)以上的限额以上零售、住宿、餐饮业市场主体,免予提交实际发生水电气费用的证明材料,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水电气费补贴。(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农业和水务局,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二)对2022年按规定正常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市场主体,由区财政全额补贴2022年第四季度生活垃圾处理费。(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七、发放困难行业稳岗补贴
    从2022年10月至12月,对零售、餐饮、旅游等22个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困难行业(具体详见附件),30人以上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裁员率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20%的企业,根据本政策印发之日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稳岗补贴,每户企业每月补贴上限100万元,鼓励企业稳岗留岗。支持文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项目制培训,对文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企业职工项目制培训的,按实际培训费用给予全额培训补贴。(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文体旅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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