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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政策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时间:2022-10-12 | 2635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六)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高新区要加大基础和应用研究投入,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联合攻关。支持高新区内相关单位承担国家和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努力培育更多“从0到1”的原创性成果,力争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形成一批重点创新产品,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发展。(科技厅牵头,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中科院成都分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重大创新成果在园区落地并实现产品化、产业化。支持高新区建立面向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中试平台,促进科技成果中试熟化。鼓励国内知名高校院所在高新区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孵化机构,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鼓励高新区积极创建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园区和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推动军民两用科技成果的双向转化。提升高新区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孵化器、加速器等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功能。(科技厅牵头,省委军民融合办、教育厅、省知识产权中心、中科院成都分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大力集聚高端创新平台。支持高新区承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推动国家实验室(基地)、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技术(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落户高新区。支持创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和产业园。支持境内外高校院所在高新区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外商企业在高新区设立研发机构,积极培育新型研发机构等产业技术创新组织。(科技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省科协、中科院成都分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创新人才支撑。支持高新区面向全球招才引智。鼓励高新区自主制定人才政策,为高端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在高新区企业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科技行政部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部门)批准,申请工作许可的年龄可放宽至65岁。高新区企业邀请的外籍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申办多年多次的相应签证;在高新区内企业工作的外国人才,可按规定申办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省委组织部牵头,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十)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持续扩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政策。持续优化认定服务,把高新技术企业占比作为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评价指标。(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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