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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创新积分制”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科学技术部 | 发布机构:科学技术部 | 发布时间:2022-09-26 | 5575 次浏览: | 分享到:

规范管理、提升质量。依据创新积分量化评价结果,重 点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实行分类分层分级式管 理和精准画像,引导地方改变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重数量”“轻质量”的政策支持导向,促进提高我国科技企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

集成政策、精准支持。国家及省级高新区、地方科技管 理部门要主动衔接当地支持企业创新的财政、人才、住房、 土地等政策,以企业创新积分为依据,精准量化地支持创新 能力突出的科技企业,面向企业全生命周期主动送策,显著 增强企业政策获得感。

撬动资源、主动增信。积极对接商业银行、政策性金融 机构、投资机构、资本市场等,对创新积分企业主动增信支 持,有效撬动金融资本等各类社会资源支持高新区内科技企 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切实强化企业创新主 体地位。

三、指标及权重

 

科学、客观的创新积分评价指标及权重是确保积分制实 施成效的关键与核心内容之一。科技部火炬中心对《全球创 新指数》《欧盟产业研发投入记分牌》等 30 余项国内外主 要创新能力评价报告进行深入调研分析(见附件 1、2),在 充分参考借鉴国际和国内创新评价实践基础上,结合两年国 家高新区试点经验,从指标的价值发现性、可获取性、可比 较性、可量化性和可解释性等方面,研究制定了量化评价企 业创新能力的“企业创新积分制”核心指标,重点突出企业在 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方面的评价。火炬中心将核心指标面向企业、国家高新区、地方政府、银行类金融机构、投资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广泛征求了意见,并邀请北京大 学鄂维南院士、刘怡参事及大连理工大学科学学与科技管理 研究所相关团队对核心指标进行了充分论证,提出了优化建 议。核心指标遵循系统性与独立性相协调、总量指标与相对 指标相平衡、导向性与可扩展性相结合的原则,共涵盖 3 类 一级指标 18 个二级指标(见附件 3):第一类是技术创新指 标(具体包括研发费用金额、研发费用增速、研发费用占营 业收入的比例、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重、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发明专利申请量、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PCT 专利申请量、 企业技术合同成交额等 7 个指标);第二类是成长经营指标(具体包括高新技术产品收入、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长率、 研究生以上人员占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额、净 资产利润率等 6 个指标);第三类是辅助指标(具体包括吸 纳应届毕业生人数、近两年承担建设省级及以上研发或创新 平台数量、近两年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数量、近两年承 担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数量、获得风险投资金额等 5 个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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