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保障和保障粮食安全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防止耕地“撂荒”,结合我市实际,市农业农村局草拟了《都江堰市加强耕地保护保障粮食安全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15208147892@163.com。
2.通过信件将意见意见寄至:四川省都江堰市东虹路128号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邮编:611830,并在信封上注明“《都江堰市加强耕地保护保障粮食安全十条措施》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
联系电话:87283259;15208147892。
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16日
附件:都江堰市加强耕地保护保障粮食安全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都江堰市加强耕地保护保障粮食安全十条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保障粮食安全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防止耕地“撂荒”,守住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生命线,按照成都市加强耕地保护保障粮食安全的十条措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
将加强耕地保护和保障粮食安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严格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全面压实党委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将落实和保障粮食安全责任纳入镇(街道)和部门领导班子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党政和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奖惩制度,对完成年度任务成绩突出的镇(街道)及相关单位、个人按规定予以表扬,对履职不到位的按规定通报批评、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目标绩效考评中心、各镇(街道)〕(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全面实行耕地保护“田长制”
设立市、镇(街道)、社区、组四级田长,实行镇(街道)第一书记包保责任制,分级压实田长相应耕地保护工作责任,将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防止耕地“撂荒”纳入各级田长工作职责,构建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耕地保护监管网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耕地保护机制。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网格化管理,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