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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艺术基金(一般项目) 2023年度青年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政策来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时间:2022-09-01 | 2883 次浏览: | 分享到:

4、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四川艺术基金立项资助的项目主体,未能在规定实施周期内提交结项验收或终止申请的,其项目主体不能再申报新的资助项目。

5、已获得或已申报本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的项目不得申报本类型项目。

(三)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申报条件

1、本项目主体为个人,需依托单位进行申报。

2、申报者和推荐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者应是在四川从事艺术领域工作的专业人才,由本人工作单位出具推荐意见。

(2)推荐单位应是2019年9月4日前在四川省登记、注册,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文化单位、机构或社会团体等,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承担监管责任。

(3)申报者应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根本方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纪违法行为。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9月4日以后出生)。

(5)每个申报者限申报1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6)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四川艺术基金立项资助的项目主体,未能在规定实施周期内提交结项验收或终止申请的,其项目主体不能再作为推荐单位申报本类型项目。

(7)已获得四川艺术基金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申报者,不能申报本项目。

六、申报时间

本项目从2022年9月5日起开始申报,至2022年10月31日截止申报。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28-86120184。

七、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通过四川省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平台(https://wlzj.tsichuan.com/),登录“四川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四川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青年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二)管理中心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并纳入四川艺术基金申报项目库;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受理。

(三)对项目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管理中心按规定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使用。

八、申报材料

(一)青年艺术人才培训班申报材料

1、《四川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青年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表》。

2、同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书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3、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支出决算表)和本年度1月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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