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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艺术基金(一般项目) 2023年度青年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政策来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时间:2022-09-01 | 2886 次浏览: | 分享到:

4、已落实资金证明材料,由当地文旅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5、开展艺术人才培训项目的工作方案、完整课程安排、全部授课教师简介,以及与授课教师签署的协议。

(二)舞台艺术青年人才孵化申报材料

1、《四川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青年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表》。

2、项目申报主体同级行政机关颁发的单位或机构登记、注册证书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项目申报主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或高校开设艺术专业教育的证明材料。

4、项目申报主体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支出决算表)和本年度1月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

5、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市级宣传或文旅部门党委的审读意见。

6、申报项目剧本的编剧授权文件(授权模板见附件)。

7、申报项目主创人员和所有演员的身份证及在四川上一年度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8、已经完成的剧本及相关的导演阐述、舞美设计图或草图(灯光设计、人物造型设计、服装设计)、音乐小样及其乐谱等文字、图片、音像资料。

9、申报材料应于2022年10月31日前通过网络提交,管理中心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作为附件上传的辅助材料为图片和音频、视频文件的,图片应采用扫描的方式形成,格式为JPG;音频文件格式为WAV或MP3;视频应完整清晰,可识别度高,格式为MOV、AVI、FLV或MP4,视频或音频压缩至1000M之内。请做好申报材料备份,申报材料一经接收概不退还。

(三)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申报材料

1、《四川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青年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表》。

2、推荐单位同级行政机关颁发的单位或机构登记、注册证书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申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报者在四川上一年度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5、申报者曾在本领域获得专业奖项或参加过演出活动的,须提供获奖、参演证书清单及复印件,由申报者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6、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市级宣传或文旅部门党委的审读意见。

7、申报戏剧编剧人才项目,须提交项目申报主体曾创作完成的作品2至3部和申报项目的创作构思、故事梗概等。

8、申报音乐作曲人才项目,须提交项目申报主体曾创作完成的作品2至3部乐谱、音频或视频文件和申报项目的艺术构思、音乐小样及其乐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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