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年艺术人才培训班项目申请额度:每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
(二)舞台艺术青年人才孵化项目申请额度:每个项目不超过30万元(其中,艺术基金不再重复资助获得国家艺术基金、四川艺术基金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的剧本编剧费,资助四川省重点签约剧本和重点关注剧本编剧费不超过2万元)。
(三)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申请额度:每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
(四)四川艺术基金依据申报项目的艺术门类、规模体量、成本投入等因素,同时参考项目主体制定的项目预算核定资助资金。
四、资助方式
申报项目应是在获得艺术基金立项资助,完成立项签约后实施,且能够在2023年11月20日前按要求完成结项验收的项目。具体分为:
(一)青年艺术人才培训班
1、项目设计要遵循高层次、小批量原则,体现灵活性、多样化特点,鼓励艺术经验的直接传授和在实践中提升艺术创作能力,围绕具体创作任务出作品、出人才。
2、青年艺术创作人才培训重在艺术实践和经验传授,注重提升专业技能、拓宽艺术视野和培养创新能力;青年舞台艺术理论评论人才培训重在培养能够围绕当下艺术实践开展艺术批评活动的人才;青年舞台艺术经营管理人才培训重在培养熟悉艺术创作生产规律,了解市场运行机制,能够做好艺术作品宣传推广和市场经营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3、四川艺术基金对青年艺术人才培训班的教师聘请、学员交通食宿、租赁培训场所和开展艺术实践活动等给予资助,承担项目的机构或单位须将资助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开支,不得向学员收取学费等其他费用,不得与自行举办的其他培训项目拼班、交叉。
4、本项目属于匹配资助,申报主体必须投入不低于1:1的其他资金。
5、对立项资助项目,艺术基金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70%作为启动经费;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30%的资助资金。
6、承担项目的机构或单位应适度控制培训规模,原则上参加培训的学员不少于30名。面向全省或重庆地区择优遴选培训对象,本机构或单位内部学员人数不超过1/5,重庆学员人数不得超过1/5。学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4日以后出生)。学员确定后,将名单及个人简历送管理中心备案。
7、对青年艺术人才培训班项目结项验收时提交的学员作品,艺术基金将择优组织开展出版、展览、演出等宣传推广活动。
8、承担项目的机构或单位应保证培训时间。原则上培训时间不少于两个月,且集中授课时间不少于22天。培训可依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分批次、分地域进行。
(二)舞台艺术青年人才孵化项目
1、申报项目的剧本应选用四川艺术基金剧本库剧本(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