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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5G应用安全创新推广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时间:2022-09-02 | 2060 次浏览: | 分享到:

5G应用安全研发、测试及培训的软硬件设施条件。

(三)人力资源及管理能力。具备由5G安全相关技术人员、测试人员、咨询人员、管理人员等组成的专业运营团队,运营方向目标和任务明确,管理制度健全,经费保障到位,运行情况良好,具备5G安全人才培训能力。

(四)协调动员能力。与5G设备、网络安全及垂直行业应用等产业相关方合作密切,在产业链条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具备能够协调产业链合作伙伴共同开展5G应用安全研究及服务的能力。

(五)推广能力。在5G安全、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域有较丰富的成果转化和商业化经验,具有地方和行业特色的5G应用安全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覆盖至少2个重点行业,具有不少于55G应用安全实际案例,相关案例在真实网络中落地部署,案例中应用的相关安全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具有创新性和可复制性,并有足够的应用规模,具备向本省份及周边区域宣传普及5G应用安全解决方案的能力。

(六)推广计划。在以下方面具有推广计划和安排:推动行业、国家及国际5G安全有关标准研制和落地开展风险识别、态势感知、安全评测等5G应用安全服务培育5G应用安全服务新业态结合区域特色和行业优势,推广普及具有创新性和可复制性的5G应用安全解决方案、产品及服务并探索与之配套并符合行业客户需求的商业模式;开展5G安全人才技术培训,推动提升5G应用安全技术和管理人员整体技能水平

第六条 优先支持能提供更多5G应用安全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更多行业应用,辐射更多省份、更广区域的单位或联合体参与申报鼓励地方政府向申报主体提供政策与资金支持

 同一单位在全国范围内独立或牵头申报的5G应用创新推广中心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联合申报体内的成员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6(含牵头单位)

  申报主体两年内(截至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没有违法失信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第三章 申报与认定流程

  按照择优原则,具体申报和认定程序如下:

(一)申报主体填写5G应用安全创新推广中心申报材料(模板详见附录)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书面提交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材料中须注明该申报主体在5G应用安全创新推广中所面向的重点行业。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牵头,联合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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