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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成都市温江区关于加快发展飞地经济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激励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温江区投资促进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温江区投资促进局 | 发布时间:2022-08-31 | 230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系统化、规范化推进创新飞地建设,集聚高端创新资源,推动跨区域合作共赢,打造区域联动实现高质量发展新模式,我局牵头起草了《成都市温江区关于加快发展飞地经济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激励政策(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10月1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建言献策,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于10月1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成都市温江区投资促进局外资服务科。

 

联系人:康敏

联系电话:028-82632097

电子邮箱:329627293@qq.com

 附件:成都市温江区关于加快发展飞地经济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激励政策(征求意见稿)

    

 

成都市温江区投资促进局

2022年8月31日


附件

 

成都市温江区关于加快发展飞地经济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激励政策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区第十五次党代会的重大决策部署,打破行政区划界线,突破创新资源区域分布不平衡问题,系统化、规范化推进创新飞地建设,集聚高端创新资源,推动跨区域合作共赢,打造区域联动实现高质量发展新模式,鼓励“走出去”设立飞地科创中心开展离岸创新,共享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等一线城市创新、人才、商务、资金等优势资源,实现“研发在外地、转化在温江,市场在外地、贡献在温江,总部在外地、功能在温江”,助推本地产业在更大地域、更广范围促进要素自由有序流动,建好“朋友圈”做强产业链,有力支撑“创新开放三产共兴的希望之区”“南城北林两河一心的大美之区”“温暖如家共担共享的心安之区”建设,特制定本激励政策。

第二条 本政策所指飞地科创中心是指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外并经审核认定的各类型创新创业孵化载体;“飞地经济企业”是指法定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温江区,在飞地科创中心内开展业务的企业和机构。

第三条  鼓励设立飞地科创中心。

鼓励区属国有公司、区内其他企业走出去设立飞地科创中心,成立产业运营服务公司自营或委托第三方运营机构,开展项目招引入驻、孵化创新,入驻企业产生的研发创新成果在温转化或经济贡献在温体现的,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一)对负责招引项目入驻飞地科创中心的产业运营服务公司,按引进入驻企业数量、质量进行综合评审,分三年按40%、30%、30%的比例,给予产业运营服务公司累计最高200万元奖励。(责任部门: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投促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局、区统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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