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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成都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时间:2019-07-01 | 3117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推进重大项目  
 (七)支持引进总部企业。对引进的“六类500强”等国际国内知名企业,统计核算和税收结算在成都,符合成都总部企业引进奖励条件的,根据实收资本规模和租用办公用房情况,对企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高奖励5000万元。(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八)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对市外新引进协议投资1亿元(含)以上且在签约后1年内开工建设的项目,按两年内固定资产投资的3%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对固定资产投资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项目投入的5%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投促局、市财政局)   
(九)支持成果产业化。对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或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我市产业化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三、强化企业培育   
(十)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对首次进入中国医药工业百强的企业奖励300万元。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单品种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亿元、3亿元、1亿元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十一)支持申报国家奖项。对国家科学技术发明奖第一获奖者按1∶1配套奖励,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第一承担单位课题组人员按1∶1配套奖励。对获得中国工业大奖、中国质量奖等国家级奖项的企业最高奖励3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十二)支持产品委托生产。对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我市生物医药企业生产其所持有产品,且销售税收结算在我市的,按该品种较上年新增销售收入的1%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四、聚集产业人才   
(十三)支持申报“蓉漂计划”。大力引进来蓉创新创业的高层次生物医药产业人才,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纳入“蓉漂计划”,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财政局]   
(十四)支持企业柔性引才。支持产业功能区企业(机构)面向国内外重点高校院所和行业领军企业,通过顾问指导、技术合作、成果转化等方式,柔性引进生物医药高端人才或关键核心技术人才,按照人才薪酬的一定比例给予引才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经信局、相关区(市)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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