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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保障重点项目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时间:2019-08-22 | 3546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成功挂牌上市、境内外发行债券融资的项目业主及时兑现财政性奖励资金。开展“交子之星综合金融服务园区行”等活动,促进省、市重点项目与金融机构高效对接。优先支持省、市重点项目使用优质主体企业债券、永续债券、绿色债券、市场化债转股、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等品种进行融资。[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国有企业、各区(市)县政府]
(九)建立重点项目常态化投融资对接机制。
实施“项目清单+城市合伙人”机制,按双月推介发布省、市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清单,吸引金融机构和社会投资方以多种途径和方式参与投资建设。推行产业功能区“牵头行+主办行”机制,为产业功能区内省、市重点项目量身定制融资服务;向项目业主定期发布“全市重要金融机构融资产品一览表”,向金融机构定期发布“产业功能区亩产效益门槛导则”,为入驻园区项目增信、提升园区金融服务水平。提供“重点项目融资专家团”专业融资服务,积极协调在蓉银行、保险、券商等金融机构,提前介入项目策划生成、资产质量评估、资金需求分析、融资方案研究等工作,为省、市重点项目提供优质优价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服务重点项目,每年对服务情况进行测评,对测评优异的金融机构和社会投资方授予“重点项目融资先进单位”,并在政府财政性资源配置中予以倾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国有企业、各区(市)县政府]
三、围绕重点项目集聚人才资源
(十)强化重点项目人才招引集聚。
深入推进“人才+项目+资本”协同引才模式,将省、市重点项目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动态纳入《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面向全球发布重点项目人才需求清单和招揽人才,组织实施重点项目“蓉漂”人才荟、“感知成都行”等系列活动,每年暑期邀请国内外知名高校学生来蓉考察学习重点项目,组织重点项目企业开展人才专场招聘活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团市委、市投促局、各区(市)县政府]
(十一)强化重点项目人才培育培养。
积极推动企业家与城市共成长,根据重点项目业主实际需求,通过交流座谈、集中宣讲、园区观摩、赴外考察等形式,促进在蓉企业家与66个产业功能区密切合作,培养一批熟知城市发展规划、善于现代公司治理、掌握资本市场运作、持续深耕蓉城的企业家。强化重点项目高技能人才培训,重点项目业主在职员工通过培训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证书的,给予企业或培训机构1000元至6000元每人的职业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投促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区(市)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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