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交通运输组
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州公安局、州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西昌车务段、西昌青山机场、武警凉山支队等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维护交通秩序;抢修维护交通运输设施,组织协调运力,配合做好救援队伍、受灾人员、救灾物资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负责州内外有关交通抢险救援队伍、交通运输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州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8)要素保障组
牵头单位: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员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水利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国资委、州人防办、国网凉山供电公司、西昌电力股份公司、电信凉山分公司、移动凉山分公司、联通凉山分公司、中国铁塔凉山分公司、通服凉山分公司等组成。
主要职责:协调组织抢修通信、供电、供水、防洪、广播电视和金融服务等设施设备;组织力量开展水、电和成品油等要素的应急供应工作;指导开展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震后安全性应急评估和排危除险工作;负责外援要素供应保障以及基础设施抢修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州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9)治安维稳组
牵头单位:州公安局
成员单位:州民族宗教委、州司法局、武警凉山支队等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维稳工作,依法从严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加强灾区指挥场所、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戒所、避难和临时安置等重要场所的安保工作,必要时组织重要目标临时转移、搬迁;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灾区治安维稳各类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州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0)社会管理服务组
牵头单位:团州委
成员单位:州民政局、州应急管理局、州红十字会等组成。
主要职责:整合群团组织力量,做好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组织、派遣和管理工作,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力量有序配合抢险救援、群众转移安置、物资运输配发和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完成州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1)宣传报道与外事协调组
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州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州公安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应急管理局、州防震减灾服务中心等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抗震救灾信息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和引导工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卫生防疫、次生地质灾害防范等方面的科普宣传和安全提示工作;加强灾区省、州内外记者的管理服务工作;协调灾区国(境)外人员的临时安置、转移和通报工作;负责国(境)外救援队伍、捐赠款物的对接工作;完成州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