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单以上的电商企业或者报关企业,可据实对其办公场所及跨境电商分拨仓租金给予100%补贴,单个企业总补贴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在我区发展跨境电商展示体验直营店且有进口实绩并通过成都跨境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报关的企业,其线下体验店营业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可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资金扶持;营业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可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资金扶持。
13.鼓励企业在境外设立公司、办事处。针对在境外设立客服公司、控股子公司、办事机构的进出口企业,对其设立机构的宣传推广、法律及商务咨询服务、办理项目保函、承包工程服务、办公场地租赁和办公设备购置、聘请专业安保等费用给予60%的补贴。单个企业全年补贴累计不超过20万元。
(五)提升外贸服务质量
14. 支持外贸企业提质增效。对2022-2024年度内通过“经认证的经营者”(AEO)高级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
15.大力提升外贸综合服务水平。大力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对经上级认定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资金扶持。
16.支持服务平台建设。自主研发并孵化外贸实绩企业10家以上的平台,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自主研发并服务外贸实绩企业20家以上的平台,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扶持。
17. 支持投保出口信保。对年度出口额500万美元(含)以下、500万美元以上的本地独立法人企业,按实缴保费扣除省市补贴的差额部分,分别给予100%、80%的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18. 支持开展关税保证保险业务。对办理关税保证保险业务的本地独立法人企业,按实缴保费扣除省市补贴差额部分给予80%补贴。单个企业不超过20万元。
19.支持参与国际市场拓展。支持外贸企业、行业协会参加京交会、东盟博览会、进博会、全球跨境电商节等国内外知名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按每个企业实际参展人员(不超过2人,进博会为观展人员)给予2000元/人/次的补贴。对连续参加三届以上展会(省市参展政策与本政策不同时享受)且对自身外贸进出口业务有明显促进作用的企业,可据实对参展费、场地租赁费等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20.完善贸易纠纷法律救济机制。对我区外贸企业提供贸易救济预警和公共法律服务,对因疫情造成的限制出入境、不能履行贸易合同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企业办理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
五、附则
(一)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已经获得其他外贸资金支持的,不再享受本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