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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促进外贸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龙泉驿区商务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龙泉驿区商务局 | 发布时间:2022-08-18 | 2406 次浏览: | 分享到:

2000万元以上(含)的外贸企业,可按照年出口额每100万元奖励1600元的标准给予扶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支持出口增量。对在我区开展出口业务且出口正增长的企业,对当年出口较上年出口增长部分,可按照每100万元再奖励1500元的标准给予扶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支持企业扩大进口规模

4.支持自营进口企业发展业务。对自营进口企业年度进口额突破1000万美元、 2000万美元、 5000万美元、 1亿美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0万元、 50万元、100万元。

(三)支持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

5.支持基地特色产品贸易发展。对在我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内开展出口业务的汽车及零部件企业(以下简称基地企业),出口业务比上年增长部分,可在政策(一)的基础上按照每1000万元再奖励1万元的标准给予扶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6.推动基地企业转型升级。对新设独立法人的研发、销售或结算机构,且当年进出口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基地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扶持。

7.大力发展基地服务贸易。对首次出口额达到100万美元的服务贸易类基地企业,给予5万元扶持。在此基础上,出口额每增加50万美元,再给予1万元扶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8.加大基地外贸企业招引力度。对外贸进出口在异地的基地企业及其重点配套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外汇账户开立、出口退税登记办理等方面可给予全额资金补贴,对自主办理的企业或者受托办理的商协会等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资金补贴。

)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9.加大外向型企业引进力度。对协助成功招引国际贸易类或跨境电商项目的外经贸企业、商协会,每单个项目可据实对交通费用、住宿费用等按不超过1.5万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补贴人数不超过2人。

10.支持传统外贸企业转型升级。积极推动传统外贸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方式融合发展。对利用外贸新业态且当年产生实绩(外贸新业态占主营业务的30%及以上)的传统外贸重点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资金扶持。

11.支持二手车出口。对在我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企业,按照2500/辆的标准给予资金补贴;对我区纳入商务部二手车出口资质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

12.支持跨境电商发展。对通过成都跨境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通关,上一年度跨境电商通关单量(含直购和保税备货)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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