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创新创业政策服务平台!  ——让政策更好地引导创新、服务创新
会员=优享
当前位置:

【有效期至:2022年03月11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时间:2019-03-26 | 2621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鼓励大众创业带动就业  
(三)优化创业融资环境。扩大鼓励充实壮大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将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分险基金并入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2019年1月1日起,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各区(市)县可因地制宜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超出省、市财政贴息部分由地方财政承担。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推动奖补政策落实,财政部门按当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总额的1%,奖励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等单位,引导其进一步提高服务创业就业的积极性。奖励资金从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市人社局,各区(市)县政府] 
 (四)支持创业载体建设。鼓励、吸引和支持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市级科技创业苗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双创载体聚集区,对符合规定的,分级分类给予30万—500万元经费资助。政府投资或与社会共建的创业园区(孵化基地),要为入驻的创业者减免一定期限的场地、设施设备使用和水电等费用,并提供项目孵化、政策咨询、项目推介、融资对接、税务代办等服务。整合大学生、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等资源,加强统筹管理,对已认定为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的,经市级相关部门复核合格的创业孵化园区,可根据入驻实体数量、孵化效果和带动就业成效,给予一定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奖励奖补资金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各区(市)县政府]  
 三、积极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  
(五)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引导企业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职责,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积极开展岗位适应性培训和在岗技能提升培训。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困难企业可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所需经费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在岗培训经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评估合格的,不足部分可按不超过培训成本的50%给予补贴,不足部分所需资金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