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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时间:2018-12-27 | 3061 次浏览: | 分享到:
文  号:成办发〔2018〕40号签发单位:
签发时间:2018-12-06生效时间:2018-12-06

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国办发〔2017〕5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川办发〔2018〕6号)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做好老年人(60及60周岁以上)照顾服务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树立“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的理念,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方针,立足老年人权益保障和服务需求,重点关注高龄、失能、贫困、伤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的特殊需求,突出问题导向、整合现行政策和服务资源、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并随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扩大照顾服务范围,让全市老年人享受更多公平、实惠、便捷、优质、安全的服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主要目标。到2022年,涉及老年人福利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覆盖城乡老年人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体系、文化教育服务体系、维权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项目更加丰富,服务执行更加有力。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力争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管理规范、服务标准、市场竞争力强的养老服务龙头企业。全市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得到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老年人社会福利性照顾项目。持续实施现行老年人优待、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特困老年人供养等政策性照顾项目。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一步完善上述政策,努力提高政策惠及标准,扩大受众覆盖面。(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老龄办等负责。排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老年人健康促进服务项目。面向全社会宣传倡导健康老龄化的理念,开展“老年健康保健知识进社区、进机构、进家庭”教育活动,加强老年人自救互救卫生应急技能知识宣传与培训。加强对老年人健康生活方式和健身活动的指导,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年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包括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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