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创新创业政策服务平台!  ——让政策更好地引导创新、服务创新
会员专属,享看即看!
当前位置:

​成都市新都区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政策来源: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03-16 | 5102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十九条 支持服务业行业协会发展。对新成立的服务业行业协会,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成立当年给予 2 万元的一次性经费补贴。对行业协会开展的促进消费、行业培训、技能大赛、行业沙龙、产品研发推广、特色节会等活动,择优按项目实际投入的 3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 5 万元,同一协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 1 0 万元。对首次评定为市级 3A、4A、5A 等级的服务业行业协会,分别给予 5 万元、8 万元、1 0 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三、增强供应链体系支撑

第二十条 支持供应链平台建设。支持国内外知名的生产服务型、贸易服务型等供应链龙头企业,围绕轨道交通、航空航天、智能家居等新都区主导产业,在我区建设和发展供应链服务平台,对建设重点集聚政策咨询、信息聚集、经济预警、研发支持、物流配送、金融服务、技术推广等服务功能,具有基础性、功能性和明显公益属性,并列入市级以上(含市级)推广使用的行业供应链平台项目,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 1 0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建设集成研发设计、集中采购、组织生产、物流分销、终端管理、金融服务、品牌营销等功能,融通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 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实现供需对接和资源共享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项目,按照市级奖励标准的 50%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1 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二十一条 支持物流标准化建设。支持区内生产制造、商贸流通等企业在供应链全环节开展带托运输,鼓励智慧物流产业园、智能家居产业城组织企业先行先试,围绕标准化载具(模数) 使用实施的存储、装卸、堆垛、搬运、包装、分拣、识读等设备更新改造,按照市级奖励标准的 50%给予最高不超过 1 00 万元的奖励。

第二十二条 支持物流信息化发展。物流企业采用现代化集配货系统、立体仓储系统、自动分拣系统、无人搬运系统等先进物流设备或进行物流信息化系统建设,且投资在 500 万元及以上的,按其技术与设备实际投资额(项目所计投资额最长不超过两年)的 30%,给予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的奖励。

第二十三条 支持物流企业提档升级。首次被评为国家 3A、4A、5A 级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 20 万元、40 万元、6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由低等级向高等级升级的,补足其奖励级差部分。

第二十四条 鼓励传统仓储物流企业将研发、销售、结算、管理等总部职能保留在新都区,将仓储、运输等业态调迁出新都区。对按要求实现调迁的传统仓储物流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自实现调迁的年度起按当年经济贡献区级实得分梯度给予50%至 80%的扶持奖励。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以上内容来自于网络,仅供学习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