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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推动成都未来科技城主导产业“建圈强链”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政策来源:成都高新区未来科技城发展局 | 发布机构:成都高新区未来科技城发展局 | 发布时间:2022-07-11 | 3122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四条  支持企业建链强链

支持已落地企业引进上下游配套企业,每成功引进一家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落户,按落户企业当年实缴注册资本的1%,给予引荐企业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鼓励主导产业特色发展

(一)鼓励消费电子产业壮大规模

第五条  鼓励企业扩大销售规模

鼓励智能可穿戴、智能车载、智能家居、智能数码等终端产品制造企业扩大销售规模,对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按企业年销售收入增长额的20%,给予最高2亿元的补贴。

第六条  鼓励企业扩大生产规模

鼓励企业围绕射频前端、智能传感、生物信息芯片、核心算法等消费电子核心技术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对企业融资1亿元(含)以上进行产线增资扩能的,经认定,对企业用于本地生产经营且总额不超过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的50%的融资成本,以同期LPR(一年期)的50%为最高限,按照实际贷款利率3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贷款贴息,单个企业每笔贷款贴息支持年限不超过两年。

(二)鼓励人工智能机器人产业创新应用

第七条  鼓励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

鼓励企业开展工业机器人精密减速器、高精度伺服电机与驱动器、高速高性能控制器、传感器、末端执行器等关键零部件研发,对企业内部研发投入强度达到5%、年度研发投入1000万元(含)以上的且实现本地转化的,按企业年度研发投入的2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补贴。

第八条  鼓励创新平台、服务平台建设

鼓励建设创新平台。对机器人技术领先的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科研单位、重点企业组建的机器人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研发平台,按照不超过总投资的50%,给予最高5000万元资助。对已获得国家、省、市资助的,最高给予1∶1配套资助。

鼓励建设服务平台。对注册在成都未来科技城的人工智能机器人技术标准、知识产权运营、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平台,按相关服务年度营收总额的20%,给予平台每年最高100万元的事后补贴;对新认定国家机器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机器人检测与评定中心及公共服务平台等,按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补贴。

第九条  鼓励企业产品应用推广

鼓励企业本地研发生产的产品推广应用于城市建设与治理、政务与教育、医疗与健康、交通与安全等人工智能场景领域,按单个产品上市后首年销售额的30%,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补贴,单个企业累计补贴不超过8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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