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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成都高新区支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十六条(试行)(征求意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高新区新经济发展局 | 发布机构:成都高新区新经济发展局 | 发布时间:2022-06-14 | 2919 次浏览: | 分享到:

区内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建圈强链系列部署,结合成都高新区实际,我局牵头拟定了《成都高新区支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十六条(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6月30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实名提出反馈意见。

发送邮件:871669824@qq.com

邮寄地址:成都高新区新经济发展局(成都高新区天华二路219号天府软件园C区2楼,邮政编码:610095)

联系电话:028-65234861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高新区支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十六条(征求意见稿)


成都高新区新经济发展局
2022年6月14日

成都高新区支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十六条(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加快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系列部署,加快把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区(简称成都高新区) 建设成为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国家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城市的核心区,加快形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技术引领和应用示范的创新发展格局,特制订本政策。

一、加快产业集聚发展

第一条 支持产业链企业加速聚集。对在成都高新区设立全球性(全国性)总部、功能性总部、区域性总部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链主”“链属”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企业1000 万元、800 万元、500 万元奖励。(备注:“链主”“链属” 企业含上市企业(不含新三板)、企业总部营收(或产值)  达 30 亿元、当年度可带动 10 家以上生态企业落地成都高新区等)

第二条 鼓励生产制造企业落地。对新投资 20 亿元及以上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终端产品项目及新投资 10 亿元及以上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核心关键零部件项目,由成都高新区发改、规划、国土等部门建立绿色通道,统筹解决能耗、用地等指标,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 10%,最高给予 2 亿元补贴;特别重大项目,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给予支持。

第三条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成都高新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企业年营业收入(或年产值)首次突破 5000 万元、1 亿元、5 亿元、10 亿元、30 亿元、50 亿元的,经认定,分别一次性给予 50 万元、100 万元、200 万元、400 万元、800 万元、1200 万元奖励,同一企业按差额补助方式最高奖励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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