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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成华区大力实施建圈强链做优做强都市工业若干政策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06-24 | 3961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十七条  支持参与标准制定。对都市工业企业主导制(修)订并获批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的第一承担单位,每项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参编单位,减半奖励。
    第十八条  支持管理体系建设。对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13485医疗器械管理体系、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的企业,每项每次给予1万元奖励。
    第十九条  支持企业提质发展。鼓励都市工业企业争创国家、省、市级资质认定。对新认定为专精特新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国家级20万元、省级10万元一次性补贴。给予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万元一次性补贴。
    第二十条  支持行业品牌打造。支持区内及区外企业或行业组织等市场主体在成华区内举办或承办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人工智能、数字通信、工业互联网产业峰会、赛事、论坛、展览会、博览会等活动,经认定后,按照单次活动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经费支持。
    对符合成华区都市工业主导产业的企业新建展厅用于产品及服务展示,展厅面积达300平方米(含)以上且至少完成1次区级(含)以上点位拉练任务的,经认定,按实际投入费用的3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第二十一条  支持产业载体提质增效。对招商运营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且都市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入驻面积不低于60%的都市工业楼宇、科创空间或标准厂房运营管理机构,运营载体内入驻企业平均年度经济贡献首次达到500元/平方米的,给予50万元奖励,以后逐年递增的,每年给予50万元奖励;运营载体内入驻企业平均年度经济贡献首次达到1000元/平方米,给予100万元奖励,以后逐年递增的,每年给予100万元奖励。
    第二十二条  支持存量土地提质增效。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2014年1月之前入驻龙潭工业机器人产业功能区的存量工业用地,通过盘活烂尾、新建载体或新增原厂房层数等方式,提升土地利用率;对盘活或新建载体建筑面积达到50000平方米以上、新增厂房建筑面积达到20000平方米以上的,且项目建安税解缴在成华区的,对项目业主方按每平方米30元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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