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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成华区大力实施建圈强链做优做强都市工业若干政策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06-24 | 3957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十条  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支持区内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提供解决方案、设备连接、工业APP开发等服务,对服务工业企业数超过20家且设备连接数超过500台的企业,连续3年按照对工业企业年度服务收入的10%给予每年不超过100万元补贴。
    第十一条  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对运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进行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的工业企业,自改造完成之日起,连续2年按照平台服务费用的25%,给予每年不超过50万元补贴。
    第十二条  支持企业上云评定。支持区内企业参与成都市上云成效星级评定,对通过评定的企业,按照市级上云费用补助金额的50%再给予企业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补贴。
    第十三条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支持存量工业企业对生产线实施技术改造,年度累计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万元(含)~500万元的,按照购置设备(含配套软件)费用总额的5%,给予累计不超过25万元补贴。年度累计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万元(含)以上,且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按照购置设备(含配套软件)费用总额的10%,给予累计不超过300万元补贴。
    第十四条  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对符合成华区都市工业主导产业细分领域内新成立的经认定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产学研联合实验室、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及协会等,分别给予国家级 60 万元、省级30 万元、市级20 万元、区级10万元一次性补贴。
    第十五条  支持企业研发创新。鼓励企业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力度,对符合成华区都市工业主导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企业研发投入的1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补贴;对符合成华区都市工业主导产业的其他企业,按企业研发投入的5%,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贴。
    第十六条  支持企业上台阶。对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后连续2年实现产值增长的企业,按申报前一年产值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1~5亿元(不含5亿元)、5~20亿元(不含20亿元)、20~100亿元(不含100亿元)、100亿元以上5个档次,年产值分别同比增长25%、20%、16%、13%、10%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和50万元奖励,其中50%可用于奖励企业经营者及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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