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2022 年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2-06-22 | 2733 次浏览: | 分享到:

9. 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10. 其他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资料,如用地用房证明(土地、房屋证明)或协议、环境影响性评价、建设规划、上年度审计报告等材料。

项目申报有关单位要确保报送材料真实、准确、可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主体资格。提供的佐证资料要完整、清晰,因资料残缺或模糊影响项目申报、评审的,由申报单位自行负责。

七、工作要求

(一)注重规划引领。各区(市)县供销社要根据本辖区实际,不断优化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建设规划布局和为农服务体系发展规划,不断加强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不断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助力乡村振兴需要,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开展项目管理相关工作。

(二)加强项目管理。各区(市)县供销社、成都益民集团要对照申报指南要求,积极梳理本区域(单位)所属项目情况,对符合建设指引条件的,按程序推荐申报专项资金支持,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指导。建立与绩效挂钩的奖补机制,对自身投入较大、辐射带动强、运营效果好、资金使用绩效好、地方党委政府部门评价好的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可连续给予奖补,当对上年度已补助部分不得重复奖补,连续奖补不超过2年。

(三)严格监督审核。各区(市)县供销社、成都益民集团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程序,加强对项目申报涉及资料的审核把关,严格审查项目建设及开展业务的真实性,重点审核合同、发票、业务记录等佐证资料,随机抽查走访一定范围的服务对象,有效开展满意度调查,做好申报、审核档案资料的管理。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取消该项目所在县级供销社2年奖补资格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61883568。

 

附件:1. 专项资金项目推荐表

2.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提纲(通用模板)

3. 省供销社《关于印发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及奖补指引的通知》(川供经〔2022〕80号)

                            4. 省供销社关于印发《2022年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奖补指引》的通知(川供经〔2022〕87号)

 

 


附件1

专项资金项目推荐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所属

单位

项目名称

申报

主体

建设

地点

建设期限

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投资计划(万元)

财政资金涉及建设内容

县级社、益民集团推荐意见

总投资

申请财

政资金

自筹

资金

1












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