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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2022 年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2-06-22 | 272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审批立项。市供销社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评审,评审合格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局下达专项资金和项目计划。

(四)项目实施。区(市)县供销部门、成都益民集团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将市级审批立项情况及时通知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启动项目实施,并严格按项目申报计划要求完成项目实施。

(五)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由区(市)县供销部门、成都益民集团对项目实施单位自验资料及其他申请核查无误后,以正式文件向市供销社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市供销社按照《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开展验收。自验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得申请验收。

(六)绩效考评。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成农计〔2020〕11号)等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考评工作。

六、申报材料编制

所有申报材料应提供纸质文件一式三份以及PDF电子文档。申报书一律采用深蓝色封面纸按A4纸张规格打印、装订成册。具体要求如下:

(一)区(市)县供销社(成都益民集团)商同级财政部门推荐文件

(二)项目申报书,编制要求及装订顺序如下

1. 申报书封面(加盖申报单位鲜章)

2. 申报材料目录

3. 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申报单位鲜章)

4. 项目申报单位填制的项目申报表(加盖申报单位、县级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单位鲜章)

5.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6. 申报片区(中心镇)基层社示范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奖补类项目需提供:

(1)片区(中心镇)基层社示范社相关印证资料

(2)按照《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指引》建成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并投入运营相关印证资料

(3)该类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印证资料,如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涉及的业务记录(合同)及有效财务票据,项目建设相关照片(照片要求清晰,并附文字说明)等佐证材料。若项目涉及工程建设,则需按照工程建设类项目管理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7. 申报2022年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奖补类项目的,根据项目实施状态(已完工项目、在建项目应当已完成在市或县级相关部门<市属社有企业申报项目可在成都益民集团>的前置审批相关工作),提供符合该类项目建设的相关资料,如项目实施方案、党组织会议纪要或相关文件等。若项目涉及工程建设,则需按照工程建设类项目管理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8. 申报主体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信用中国官网查询截图、供销社持股比例证明或供销社系统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联合持股比例证明(已在当地工商行政审批部门备案的《章程》或《出资协议》等)、有关服务资质证明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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