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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建设培育“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22条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2-06-09 | 3555 次浏览: | 分享到:

(十八)培育壮大劳务品牌企业。发挥特色资源、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等优势,培育若干细分行业领域的劳务品牌龙头企业。引导劳务品牌龙头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推动技术、人才、数据等要素资源集聚,鼓励符合条件的劳务品牌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以劳务品牌龙头企业为引领,组建行业内、区域内劳务品牌联盟,推动联盟内资源共享,加速科技成果市场转化,解决专业领域重大共性问题,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增量部分给与补助。

(十九)开展品牌化组织化劳务输出。采取区域间定向输出、企业直接吸纳等方式,建立健全劳务品牌长期稳定劳务输出渠道,对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机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加大劳务输出支持力度,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国有劳务公司)、劳务经纪人组织脱贫人口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依托农民工工作站、商协会等机构,为劳务品牌从业人员提供服务保障。鼓励各类劳务品牌与建筑、工程、餐饮等省内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建立结对关系,抱团开拓跨境人力资源外包、涉外劳务合作市场。将脱贫人口和重点监测对象作为劳务品牌优先输出就业服务对象,对跨省就业脱贫人口适当安排一次性铁路、公路和水运(路)交通补助,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

四、加强劳务品牌创建宣传推介

(二十)创建“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支持各地培育创建一批有特色、有口碑、有规模的劳务品牌,对成功创建省级劳务品牌的,由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称号,每个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建立“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星级评价认定制度,“十四五”期间,在“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中评选认定3个五星级“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并授牌。“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有效期3年,由省农民工办负责动态管理。支持各地建立健全县级国有劳务公司、乡镇劳务专合社、村(社区)劳务专合分社(劳务经纪人)三级劳务服务体系,鼓励其创建区域性特色劳务品牌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对成功创建区域性劳务品牌的,有条件的地区可给予一定资金奖补。

(二十一)加强劳务品牌展示推介。定期开展劳务品牌推介展示交流活动,举办劳务品牌论坛,打造劳务品牌非遗工坊、劳务品牌文化体验馆(街、商圈)。定期举办劳务品牌项目竞赛、工作比赛、技能大赛和劳务品牌专场招聘活动。选树一批有广泛影响力的劳务品牌创立人、传承人、领军人以及形象代言人等典型人物。

(二十二)加强劳务品牌宣传推广。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综合运用网络、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平台围绕品牌项目、品牌人物、品牌活动开展全方位宣传报道,拍摄主题影视作品,制作播放公益广告,讲好劳务品牌故事,形成“塑造劳务品牌、消费劳务品牌、热爱劳务品牌”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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