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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建设培育“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22条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2-06-09 | 355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加强劳务品牌发展要素保障

(十二)加强劳务品牌发展用地用电保障。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建劳务品牌合理用地需求。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制定土地年度计划时应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在农村建设的农产品保鲜仓储设施和初加工设施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十三)加强劳务品牌商标保护。聚焦劳务产业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主体申请商标、专利,有效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推动劳务品牌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制定劳务品牌质量和评价标准。劳务品牌企业开展商标注册申请,从申请日至商标注册公告日的注册周期平均压缩至7个月内。加强劳务品牌商标专用权保护,严厉查处侵犯劳务品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鼓励优质劳务品牌开展“天府名品”高端质量品牌认证,打造一批优质劳务品牌企业。组织劳务品牌参加西部国际博览会、中华品牌商标博览会营销推介。

(十四)加强劳务品牌金融支持。鼓励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发挥技能优势、专业所长、从业经历等优势开展创新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劳务品牌创业者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额度为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额度为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再次申请贷款和贴息。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群体创业担保贷款投放力度,适当提高涉农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对资信良好的劳务品牌,经评定后可以享受一定额度的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

(十五)加强劳务品牌保险支持。推动建立劳务品牌、劳务输出机构、技能带头人以及从业人员和金融机构的数据共享机制。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开发符合劳务品牌建设培育需求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积极探索劳务品牌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鼓励以劳务品牌为标的物,积极投保相关保险。

(十六)孵化劳务品牌创业企业。依托创业孵化基地、现代工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等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的场地用于孵化劳务品牌创业企业,按规定落实房租减免、水电暖费定额补贴等优惠政策。

(十七)发展劳务品牌产业园区。统筹安排劳务品牌产业园区用地指标、能耗指标,盘活闲置的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和商务楼宇等存量资源,有条件地区可安排一定比例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专项支持劳务品牌产业园区建设。充分发挥银行信贷、保险资金、多层次资本市场及融资担保机构(基金)等作用,拓展劳务品牌产业园区投融资渠道。支持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挂牌劳务品牌产业园区。推动劳务品牌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劳务品牌产业园区的建设运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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