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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关于2022年再次组织申报2019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功能区)建设专项资金自持项目的公告

政策来源: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发布时间:2022-05-24 | 3530 次浏览: | 分享到:

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成都市郫都区2019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产业功能区(园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成都市郫都区2019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产业功能区(园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成都市郫都区2019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产业功能区(园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按照《成都市统筹城乡和农业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2019年现代农业产业(功能区)建设专项资金实施工作的通知》(成农联发〔2018〕35号)和《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成都市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成农计〔2020〕13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城乡融合发展,特制定《郫都区2019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产业功能区(园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项目实施范围

“绿色战旗·幸福安唐”乡村振兴博览园管理范围

二、申报对象

街道(镇)、村(社区)、国有平台公司、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组织等

三、补助标准

(一)本专项支持年度新开工或续建项目,不得用于已完工项目。资金投资规模原则上应一次性核定,对已经足额安排的项目,不得重复补助。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不同专项资金。

(二)单个项目市级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能超过本项目总投资的50%;融合发展、科技支撑等子项目市级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能超过该子项目总投资的15%,补助总额不得超过市财政资金总额的20%;非公益性项目单个经营主体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补助比例不超过该子项目总投资的36%;对于多项任务实施区域重叠、补助环节相同或相似的,不得重复补助。

(三)项目总投资不包含土地获得成本、征地拆迁等费用,财政资金不得用于日常办公和工资福利等一般性管理支出。

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四、支持重点

(一)基地建设。聚焦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和构建都市现代农业生态圈,支持做大做强基地规模、做优做精产业集群,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二)设施装备。建立健全提升主导产业能级的现代化生产性基础设施和装备,建立完善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设施体系。

(三)融合发展。支持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推动农商文旅体融合发展,积极培育发展农业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城乡融合、要素融合。

(四)科技支撑。支持打造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推动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示范应用,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建设智慧化、数字化农业园区。

(五)主体培育。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培育建设,积极推进经营模式、分配形式等利益联结新机制创新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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