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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彭州市2022年度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2-05-11 | 3301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资料要求。申报彭州市2022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项目的申报主体应根据本申报指南,编制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建设方案报项目所在镇(街道)审核,项目主体所在镇(街道)在申报上进行审签和盖章确认。审核后的项目申报报和实施方案由申报主体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批。项目建设方案应明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期限、资金投资概算(明确财政资金补助环节及标准)、拟申请财政资金额度、建设进度安排、效益分析等内容(详见附件)。

八、项目管理和资金拨付

(一)项目管理。彭州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彭州市财政局对彭州市2022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项目的申报立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和绩效评价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项目实施单位须配合做好相应工作。

(二)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项目建设和资金投入,在经审计机构完成项目审计后经项目业主自验合格后,申请项目所在镇(街道)初验,待初验合格后申请彭州市农业农村局、彭州市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市级验收工作。

(三)资金拨付。本项目原则上按照进度拨付资金,即:确定项目中标单位并签订合同后支付首付款,即30%的省级奖补资金;基本完成项目建设内容支付第二笔进度款,即40%的省级政奖补资金;完成项目审计、市级验收支付项目尾款,即30%的省级奖补资金。

(四)项目总结。镇(街道)和项目业主均要建立详实的项目档案资料,要认真做好项目总结验收工作,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将项目总结、绩效自评报告及时上报彭州市农业农村局。镇(街道)和项目业主均要建立真实、整齐、完整的项目档案资料。

本申报指南由彭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真科;

联系电话:18981872008  邮箱:469920341@qq.com

 

附件:1.彭州市2022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项目申报书

2.彭州市2022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1

单个项目的《项目申报书》或《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一)产业基地建设。(二)现代装备建设。(三)农产品加工物流。(四)农业新业态。(五)质量品牌。(六)科技创新。(七)改革创新。

项目实施单  位


建设地点


建设时间


总投资及构成

(万元)

 

总投资


自筹资金


申请省级奖补资金


县级配套资金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效益分析

重点要将利益联结机制及项目对小农户带动作用及助农增收上的分析,非公益性项目比较交代清楚利益分配情况

申报单位意见

1.自愿申请实施该项目,保证自筹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保证按期保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保证该项目是第一次申请市级财政支农资金补助,不存在重复申请,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市)县农业农村局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项目实施单位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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