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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彭州市2022年度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2-05-11 | 3307 次浏览: | 分享到:

(五)质量品牌。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对园区内实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成效显著、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达到追溯示范企业标准的生产经营主体,给予适当资金补助。二是农产品品牌培育。支持园区内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登记,境外产品认证等,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对园区内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介,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对园区内企业参加国际国内知名展会,开展推介洽谈对接交流等活动,给予展位费适当补贴。质量品牌补助金额累计不超过省级财政资金的10%。

(六)科技创新。一是专家工作站建设。支持检验监测、病虫测报、教学培训等设施设备购买。二是专家团队服务。对专家团队围绕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在园区开展技术服务,给予适当补助。三是人才培训培养。支持开展园区规划建设、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方面人员培训。四是科技示范推广。支持新品种(良种)、新技术、新设备、新模式等展示示范推广。科技创新补助金额累计不超过省级财政资金的10%。

(七)改革创新。支持园区产权、土地、投入、金融、人才等方面改革,鼓励创业创新,推动形成改革创新聚合效应。补助金额不超过省级财政资金的10%。

四、实施期限

2022年4月-2023年4月。

五、项目性质

本项目采用成都市级审批后向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制。

六、实施程序

各项目申报主体聚焦彭州市水稻、蔬菜等主导产业,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突出建设重点、杜绝撒胡椒面、避免面面俱到,会同项目所在镇(街道)主确定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内容,在以上七个方面选择建设方向,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申报项目,并于2022年5月16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申报后,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开展专家评审、择优审批立项,经公示无异议后编制我市2022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按要求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审批。成都市级审批通过后再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备案通过后将以正式文件通知项目申报主体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启动项目实施。项目方案一经批复,不得随意调整,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确需调整,需按原程序进行审批、报备。

七、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2年5月16日12:00前项目申报主体将项目申报资料一式七份交至彭州市农业农村局规划园区科。

(二)评审公示。2022年5月16日14:00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申报主体进行答辩,属于镇(街道)一同参加评审活动。最后,依据评审结果确定具体实施项目并进行公示。

(三)核准备案。项目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编制彭州市2022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彭州市农业农村局审定并会商彭州市财政局,报市政府审批后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审批通过后再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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