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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新经济局关于征求《四川天府新区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政策来源:四川天府新区新经济局 | 发布机构:四川天府新区新经济局 | 发布时间:2022-04-15 | 4469 次浏览: | 分享到:

2. 流片支持 申报说明:以第三方审计机构认定金额为准。

申报材料:专项审计报告,工程流片加工业务统计表,工程 流片加工合同、发票、到账凭证(若通过第三方服务平台委托流 片,还需提供平台与集成电路制造企业之间的工程流片加工合同、 发票、到账凭证),芯片版图缩略图及正版软件使用证明,MPW 或工程流片产品的情况说明,供需双方无关联承诺书。

3. 首台(套)支持 申报材料:有关部门首台(套)产品认定证书。

(十)支持高端软件发展

1. 首版次奖励 申报材料:首版次产品认定佐证资料,该产品认定后第一年度销售收入合同、发票、到账凭证,供需双方无关联承诺书。

2. 自主可控奖励 申报材料:参照《成都鲲鹏生态基地基础服务费管理办法》。 3. 软件国产化奖励 申报说明:支持范围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中间件、

语言处理系统(包括编译程序、解释程序和汇编程序)和办公软 件(包括文字处理、电子表格、幻灯片以及一些初级图片处理程 序)、设计类软件(虚拟仿真系统、CAD、CAE、CAM、CAPP、BIM、PDM 等)、生产控制类软件(产品生命周期管理 PLM、工业控制系统、制造执行系统 MES、制造运行管理 MOM、调度 优化系统 ORION、先进控制系统 APC、安全仪表系统 SIS、可编 程控制器 PLC 等),研发投入以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金额为准。 本款每个企业可同时申请 3 个不同项目,且每个项目仅可申报一 次。研制单位和用户均在新区内的,奖励资金的 30%奖励给研制 单位,70%奖励给用户单位,由研制单位牵头,联合用户单位一 并申请。用户单位在新区以外的,只对研制单位进行 100%奖励。 若已享受本政策第(三)条技术研发支持第二款研发投入支持, 仍可享受此条款。

申报材料:国产化替代应用佐证,知识产权相关佐证,软件 产品或服务销售合同、发票、到账凭证,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包含研发费用投入和销售收入情况),软件第三方机构测试报 告,供需双方无关联承诺书。

4. 工业软件应用奖励 申报材料:母公司能级证明材料,知识产权相关佐证,销售

客户和金额清单,当年度产品销售合同、发票、到账凭证,川渝 地区客户工商营业执照,供需双方无关联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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