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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新经济局关于征求《四川天府新区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政策来源:四川天府新区新经济局 | 发布机构:四川天府新区新经济局 | 发布时间:2022-04-15 | 4482 次浏览: | 分享到:

(十一)支持人工智能和新一代通信技术发展

1. 示范项目或应用奖励 申报材料:国际、国家、省部级奖项申报材料,获奖佐证材料。

2. 场景开放补助

申报材料:场景建设方案(包括应用场景开放方),设备、软件或服务的采购合同、发票、到账凭证,供需双方无关联承诺   书。

3. 通信检验检测补助

申报说明:以第三方审计机构认定金额为准。若已享受本政 策第(三)条技术研发支持第二款研发投入支持,则不能享受此 条款。

申报材料:购买检验检测设备的合同、发票、转账凭证,开 展 5G/6G 新一代通信技术或产品研发佐证。

(十二)支持信息安全发展

1. 检测认证补助 申报说明:申请本条款的产品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要求》或《商用密码产品认 证目录(第一批)》,其中第三方机构应纳入国家有关部委认定 的承担网络关键设备、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 务机构名录。如同一产品多次送检,仅就首次通过成功检测的费 用进行支持。

申报材料:产品简介,产品认证合格佐证,检测认证合同、 发票、转账凭证。

2. 创新平台补助

(1)建设补助 申报说明:平台能提供网络安全基础技术与应用研究、安全可控体系及国产软硬件平台适配和测评等公共服务。

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情况,平台建设费用佐证,服务企业明细,年度专项审计报告。

(2)运营补助 申报说明:已获得信创产业协同适配中心、网络安全测试中心的创新平台建设补助。服务费用以第三方审计机构认定金额为   准。

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情况,平台服务费用佐证,服务企业明细,年度专项审计报告。

二、申报时间

每年申报 1 次,以发布的具体通知为准。

三、申报流程及资金安排

(一)申请政策兑现的单位需在政策有效期内向受理部门(四 川天府新区新经济局)提出书面申请,受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 初审。初审通过后,书面征求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审计局 意见;并商请财政金融局提供新区留存比例数;税务局核实上一 年度纳税情况。对无异议的兑付申请,按有关规定报请党工委管 委会分管领导审批后,由新经济局安排兑付。

(二)申请政策兑现的单位当年享受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其 上一年度对新区实际经济贡献,超出部分可依据政策发布后第二 年、第三年其对新区的实际经济贡献情况分年度给予,合计享受 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其近三年对新区实际经济贡献 100%,政策 第四条、第六条第一款、第八条第二款、第九条第三款、第十条 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不受上述限制,第七条奖励金额不超过单个员工对新区实际经济贡献。分 3 年给予的补助,按照 5:3:2 分连续 3 个自然年拨付,后 2 年需在满足兑付要求情况下再次提交 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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