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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新经济局关于征求《四川天府新区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政策来源:四川天府新区新经济局 | 发布机构:四川天府新区新经济局 | 发布时间:2022-04-15 | 4363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对新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的单位给予每个资质 10 万元奖励。

四、支持发展壮大

第五条 支持稳步发展和协作配套

(一)对企业单个自然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2000 万元、 5000 万元、1 亿元、2 亿元、5 亿元、10 亿元的,分别给予 20 万、50 万元、100 万元、200 万元、300 万元、500 万元奖励。

(二)对新区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 式带动新区非关联企业进入产业链和配套体系,年累计配套产品 或服务采购达到 1000 万元的,按新增采购额的 1%给予新区采 购方每年最高 100 万元奖励。

第六条 强化金融扶持

(一)对拟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 板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新区企业,在中 国证监会(或交易所)受理申报材料、正式上市之后,分别给予      100 万元、200 万元支持。

(二)对企业上一年度新增的流动资金金融机构贷款,或通 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区域 集优票据等方式融资的,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LPR)或实际融资利率就低计算利息总额的 50%, 累计给予最高 200 万元支持。

(三)对获得非政府设立或参与的创投机构投资的企业,按实际到位投资金额的 20%,累计给予最高 200 万元补助。

第七条 加大人才奖补

年度经济贡献达到 300 万元的企业,对其年工资薪金收入达 30 万元、50 万元、80 万元、100 万元、120 万元以上的高端人 才,分别给予 0.5 万元、1.5 万元、3 万元、4.5 万元、6 万元的 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人数不超过员工总数的 30%。

五、支持重点领域发展

第八条 支持大数据发展

(一)对企业自主投资建设且入选国家相关部委大数据产业 发展试点示范的项目,按该项目建设成本的 15%累计给予最高 200 万元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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