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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成都市创新应用实验室、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2021修订)》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 | 发布机构: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1-08-20 | 2657 次浏览: | 分享到:

14号)执行。

(二)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

1. 发布通知。市新经济委会同相关市级部门,每年确定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重点领域,发布征集通知并在市新经济委门户网站上公开。

2. 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征集通知要求和属地原则,向所属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进行申报;鼓励本地行业领军企业联合本地中小企业共同申报。

3. 初审推荐。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按程序推荐上报市新经济委。

4. 专家评审。新经济委组织专家组进行集体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提出拟入选创新应用实验室名单。

5. 项目公示。经市新经济委研究审定的拟入选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名单及拟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在市新经济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 授牌支持。公示无异议后,市新经济委按程序对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予以授牌。

7. 场景实验。由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项目承担单位开展场景实测,并按季度将实验室运行情况报所属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汇总核查后,报市新经济委。项目执行期一般为1年。

8. 资金支持。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新经济委报请市财政局审批同意,由市财政局会同市新经济委按程序分批次下达,各区(市)县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补助资金按照项目启动、中期评估、考核验收3个阶段进行分配,总共给予项目成本的15%、最高200万元资助(扣除已获财政资金支持部分)。

项目执行时间过半须进行中期绩效评估;实验期满,项目承担单位须提交总结评估报告及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场景建设实际投入总费用审计报告、专账开支情况及相关印证材料。经审计实际总投入资金未达到预算总投入资金的,补助资金按照实际总发生费用的15%重新核算;实际投入资金超过预算资金的,按照公示的补助资金分配方案进行资助。

第八条  评审小组组成及职责:

根据年度申报情况,由市新经济委牵头成立创新应用实验室、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评审小组开展项目评审工作。

(一)人员构成

评审小组设组长一名,一般由新经济行业领域专家担任,成员包括技术专家、财务专家、投资专家等5人组成。

(二)主要职责

1. 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

2. 根据申报材料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进行综合评判。对新经济未来发展趋势进行研判,结合我市社情民情、产业发展等实际情况,遴选出符合未来发展方向或城市建设需求的产品、解决方案或创新模式,在评审过程中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分析判断创新应用实验室、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的风险点和业务可行性,独立开展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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