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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5年5月18日】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绵阳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部分条款的通知

政策来源:​绵阳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03-19 | 328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提升建筑业质量效益、发展潜能、品牌价值,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快研发应用建造新技术、培育发展行业新业态、推广建设组织新模式,综合运用政策引导、项目带动、市场培育、资金激励等手段,扶优扶强建筑企业,优化市场发展环境,提升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行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实现产业支撑作用更加明显,企业综合实力更快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BIM技术应用、全过程咨询等加快推广,建筑市场秩序不断规范,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三年内全市建筑业总产值力争达到1500亿元,特级资质建筑业企业达到3家,一级总承包企业达到32家,二级总承包企业达到200家,其中,年产值100亿元以上企业达到1家,年产值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达到3家,年产值10亿元—50亿元的企业达到10家。

五年内全市建筑业总产值力争达到2000亿元,特级资质建筑业企业达到5家,一级总承包企业达到36家,二级总承包企业达到240家,其中,年产值100亿元以上企业达到2家,年产值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达到5家,年产值10亿元—50亿元的企业达到15家。

三、主要任务

(一)扶持企业资质升级。加强对企业资质升级的工作指导,重点帮助企业晋升特级、一级总承包资质。对市场诚信好、工程业绩优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落实专人帮扶和跟踪服务。(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逗号前面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培育骨干龙头企业。鼓励有实力的建筑企业通过强强联合或兼并、重组等方式,打造一批建筑企业集团。支持政府平台公司通过注资、收购、兼并重组、联营等多种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申报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推进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转变,鼓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构件生产、建材和科研等单位建立产业联盟。(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市住建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积极引进优势企业。将建筑企业产业化项目、总部、企业迁移列入招商引资范围。对落户我市的市外甲级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建筑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应主动做好服务对接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经济合作局、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对年度建筑业纳税金额前10名的企业,由市政府评为“年度建筑业纳税贡献突出企业”并给予表扬奖励;对年度建筑业产值前10名的企业,由市政府评为“年度建筑业龙头企业”并给予表扬奖励;对年度缴纳社保金额前5名的企业,由市政府评为“年度建筑业就业贡献突出企业”并给予表扬奖励;对连续两年内建筑业产值增速排名前10名的企业,由市政府评为“建筑业发展成长型企业”并给予表扬奖励。(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财政局、绵阳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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