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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支持新时代四川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2-02-16 | 2519 次浏览: | 分享到:

五、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构建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出台四川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规范,持续推动诚信示范体系建设,创新建立“红黑名单”机制。结合深化“放管服”和“一网通办”改革,开展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推行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电子证照,实施成渝地区人力资源市场统一准入监管,逐步实现“一次办、网上办、跨省办”。加强对接指引,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市场供需配适及线上交易平台,推广“市场下单、企业抢单、人才接单”新模式。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或行业领军人才,分类实施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技术技能人才评价,按规定在人才落户、子女入学、户籍、社保、医疗、住房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大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力度,支持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承接政府组织的人力资源服务论坛、展会等重点活动,参与公共校园招聘会。

六、加强政策支持。全面落实《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培育方案》涉及的支持政策以及《支持和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十五条措施》,结合各地实际,细化配套政策举措。鼓励各地统筹利用现有的资金渠道,设立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纳税大户,可视情给予一定奖励;对“个转企、小升规”的,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及财政支持。加强品牌支持,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补助200万元、100万元;对获得天府质量奖的,分别补助获奖组织100万元、个人10万元;对获得天府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补助获奖组织50万元、个人5万元;对注册拥有并新获评省级“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的,每个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加强知识产权支持,对获中国专利奖、四川专利奖的主体给予激励。加强金融支持,建立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政企银保”合作共担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信贷、保险、基金、债券、风险投资等产品和服务。支持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择优纳入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名单。对在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在‘新三板’挂牌或新纳入四川省上市后备企业培育管理的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按规定给予适当补贴。

人力资源是党和国家明确的现代产业体系“四大支柱”之一,人力资源服务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4+6”现代服务业体系十大重点产业之一。推动新时代四川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对于强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的人力资源要素支撑,更好促进就业优先、人才强省、创新驱动和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科学谋划实施,狠抓工作落实。各级人社部门要履行牵头职责,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关注和同级有关部门支持,配套细化工作方案和政策举措,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各负其责,加强对口指导,完善联动机制,在规划引领、政策投入、项目配套、要素支撑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要将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纳入相关目标绩效考核,依托产业全口径统计,建立产业发展目标体系、责任体系、评价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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