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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资阳市支持创新驱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政策来源:资阳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10-18 | 2531 次浏览: | 分享到:

(六)支持产学研合作。支持领军企业牵头建立创新联合体,对评估为优秀的省级创新联合体,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创新联合攻关,对在市级及以上科技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协议约定成果且实际支付给合作方经费20万元(不含设备购置费)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单个项目实际合作经费5%、最高10万元资金支持。技术输出方为我市企事业单位的,在完成技术合同登记后,一次性给予年交易总额5‰、最高1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三、加速创新人才聚集

(七)大力引进各类创新人才。“资阳创新领军人才项目”“资阳创业领军人才项目”“资阳创新型企业家项目”各增加10个名额,对生物医药、口腔装备、电子信息等重点领域用人单位给予人才计划倾斜。设立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每个项目给予40万元资助。对全市统一组织直接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资金支持。大力推进全市人才公寓建设,5年内建成2000套人才公寓。对全市统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八)支持建设高水平创新团队。“资阳领军人才计划”增设资阳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新增10个创新创业团队名额。市级财政给予每个入选团队30万元至200万元资助,团队所在县(区)和依托单位给予相应支持。大力支持引进顶尖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每个引进团队50万元至300万元的项目资金资助,解决创新创业团队的科研立项、经费支持和团队核心成员的职务职称、薪酬待遇、服务保障等事项。对新认定的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九)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在资单位每培养或新增全职引进一名两院院士、国家级科技领军人才、省级科技领军人才,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励。支持高校创新人才团队与我市企业合作,开展技术服务、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活动,每一个服务期内分别给予15万元资金支持。根据市级事业单位改革进度和第一批“资阳俊才”专项事业编制使用情况,适时追加“资阳俊才”专项事业编制,鼓励支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创新人才。允许科研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以“技术股+现金股”形式持有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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