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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支持服务业重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绵阳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0-07-23 | 3242 次浏览: | 分享到:

绵府发〔2020〕17号

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支持服务业重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0日


支持服务业重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市委七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绵阳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和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战略部署,根据《中共绵阳市委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建设西部现代服务业强市的意见》(绵委发〔2019〕6号)要求,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基本原则

围绕率先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和建设西部现代服务业强市目标,以创新驱动为引领,促进新兴服务业态涌现,优化调整服务业结构;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促进服务业品质提升,推动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升级;以融合发展为重点,推动服务业与工业、农业双向渗透、协同发展。

支持方向: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会展等服务业重点产业,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

支持重点:重大项目招引与建设、集聚区建设、特色商业街(商圈)建设;重点企业引进、做大做强、升规入统、开拓市场、创牌定标等;总部经济、夜间经济、首店经济等。

支持方式:通过金融扶持、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纳入核算)和商贸流通业主体单位进行前期引导扶持、中期鼓励发展、后期绩效奖励(补)。

支持范围:注册地在绵阳的法人企业、限上商贸个体和行业组织。

二、发展壮大市场主体

(一)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对符合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要求,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成本,不含房地产项目)达1亿元、2亿元、5亿元及以上的新建项目(自持物业不低于30%)和达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及以上的改造提升项目,按计划开业营运后,新建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40万元、60万元的贷款贴息补助,改造提升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15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贷款贴息补助。对投资额特别大、引领带动作用特别强的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年营业收入0.1亿元—0.5亿元(不含)、0.5亿元—1亿元(不含)、1亿元及以上的规上服务业企业(纳入核算),年增长率超过35%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年增长率超过50%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20万元、40万元奖励。对批发业年销售收入1亿元—5亿元(不含)、5亿元—10亿元(不含)、10亿元及以上,零售业(含批发业企业零售业务)年销售收入0.2亿元—1亿元(不含)、1亿元—2亿元(不含)、2亿元及以上,住宿餐饮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2000万元(不含)、2000万元及以上的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年增长率超过20%的,分别给予不超过4万元、6万元、8万元的奖励;年增长率超过30%的,分别给予不超过6万元、9万元、12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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