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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06-12 | 2145 次浏览: | 分享到:

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钒钛新城(钒钛高新区)、攀西科技城(花城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企事业单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2日

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

  为更好地促进人力资源聚集,实现“十四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切实助推川西南滇西北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加快建设,在《攀枝花人才新政七条》的基础上,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聚集高层次人才来攀发展

  1.事业单位引进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博士研究生及省级学术带头人及以上专家,可使用储备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因单位未设置相应等级岗位或设置的相应等级岗位无空缺,可按规定设置专业技术特设岗位,特设岗位人员比照本单位同类、同职务(岗位)等级人员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在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内,首次可以聘用到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公开招聘或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若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可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层级的最低等级岗位。博士研究生可初聘在七级管理岗位,硕士研究生可初聘在八级管理岗位。(牵头执行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对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学重点实验室、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临床重点专科、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四川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医疗卫生机构、牵头科室和领军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10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成功创建省级重点学科的医疗卫生机构、牵头科室和领军人才,分别给予50万元、5万元和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成功创建省级重点专科的医疗卫生机构、牵头科室和领军人才,分别给予30万元、3万元和3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执行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3.对成功创建省级名师工作室和名校长工作室的领军人才,获评为天府名师、名校长的优秀人才,分别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创建为省级引领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级特色办学普通高中的学校,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创建为省级高品质义务教育学校、省级示范性幼儿园的学校(幼儿园),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创建为国家级、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的学校,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职业教育名专业的学校,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执行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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